1.2.3 安全疏散和避难


 

1.2.3    安全疏散和避难

 

1.2.3.1    《住宅设计标准》DB32/3920-2020 8.7.3 条:住宅的户门和安全出口的

宽度不应小于 0.9m ,疏散走道、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. 1m  处的首层疏散外门是否包括门厅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?住宅地下室的楼梯在一 层直接对外的门是否也需要控制 1. 1m 的净宽

答:层疏散外门指的是直接对外的门,不包括门厅内的楼梯间首层疏散门和地 楼梯开向门厅的疏散门。为住宅服务的地下室 (机动车库、非机动车库、设备用

房等) 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.9m

1.2.3.2  国家标准管理组《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》建规字 (2018) 6

 

号:当住宅建筑中所需避难面积较小,不需要整个楼层作为避难区时,可采用该避 难层的部区域作为避难区,但避难区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 ,且应至少有两个面靠外墙,至少有一面位于建筑的一条长边上。问:至少两个 靠外墙的区域是否可以包括进入避难区的前室等区域?

:两个面靠外墙的区域是指避难区,不含进入避难区的前室及走道。

1.2.3.3  对于图示建筑高度为 33m~54m 的高层住宅,连廊是否可以看成防烟楼梯间的 前室?准层穿过消防电梯前室再到楼梯间前室的做法,是否可行?该门是否可以为 普通门此时,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,应计算到楼梯间门还是通向连廊的门?若消 防电梯室与敞开连廊合为一个合用前室,住宅户门至楼梯间的门是否有距离控制要 

答:连廊可作为防烟楼梯间前室。标准层穿过消防电梯前室再到楼梯间前室时 两个前实际合为一个合用前室,开向敞开外廊的门可为普通门。户门至安全出口的 距离,可按照《住宅设计标准》DB32/3920-2020  8.7.5 条文说明控制。控制前室 (走 或外廊) 面积时,可按净面积 (不含两侧栏板) 计算。当消防电梯前室与敞开连廊 合为一个合用前室时,仍应按 8.7.5 条规定控制敞开连廊面积

 

1.2.3.4  建筑高度大于 54m 的多单元高层住宅,每个单元的两部楼梯均已在出屋面处

自连通,单元之间是否还需要连通?

答:可以不连通。屋面连通的目的是让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单元多一条疏散路径。 建筑高大于 54m 的高层住宅单元,本身已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。

1.2.3.5  住宅建筑的普通电梯和消防电梯是否可以同时设在防烟楼梯间前室

  住宅建筑的普通电梯和消防电梯可以同时设在防烟楼梯间前室,普通电梯 应满足《住设计标准》DB32/3920-2020  8.7.20 条的设置要求, 电梯厅及电梯井

的门口应设挡水设施

1.2.3.6  住宅的楼梯和电梯常成组布置,当地下汽车库不需借用楼梯疏散时,可否仅将 梯通至地下汽车库?

仅为住宅服务的地下汽车库可行。

 

1.2.3.7  住宅户门开在合用前室中,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是否有要求。

答:宅户门直接开向合用前室时,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没有要求。但如属于

1.2.3.3 条的情况,从其规定。

1.2.3.8    《建规》第 5.5.25-3 款规定:住宅建筑高度大于 54m 的建筑,每个单元每层 的安全出不应少于 2 个。如果一层住户不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,是否可以?将 一层户型的阳台门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,是否可以

答: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的要求是针对每一层的每个单元,并非每一户。疏散 原则是通过户门疏散到公共区域再到安全出口。阳台门可作为本户的安全出口,但

不可作为所在单元的安全出口。

1.2.3.9 地上设敞开楼梯间和电梯、地下室设封闭楼梯间的 11 层住宅建筑,地下室电

梯门和电气管井 (为本栋住宅服务) 检修门可否开设在地下室的封闭楼梯间内

答:根据住宅设计标准》DB32/3920-2020  8.7.23 条:11 层及以下住宅,与 电梯共用平台的敞开楼梯间通至地下室时,楼电梯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 分隔电梯门和电气管井检修门可以开向该封闭楼梯间,电气管井检修门应采用乙级

防火门

1.2.3.10  住宅通往三合一前室的两扇防火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已大于 5m  三合 前室内通往两个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的水平距离是否仍需大于 5m

:需要。

1.2.3.11  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做开敞楼梯吗

:可以做开敞楼梯。

1.2.3.12  住宅套内房间 (走道) 最远点经过楼梯 (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 1.50 倍计 算距离) 到一安全出口的距离符合《建规》第 5.5. 17 条对房间、走道疏散距离的要 ,设置开敞楼梯是否可以?

:可以。

1.2.3.13   《住宅设计标准》DB32/3920-2020 8.7.6 条:建筑高度不大于 54m 且仅有 一个单元的高层住宅,应在靠近消防登高场地一侧设置屋面疏散场地,场地面积按照

5 /㎡计算,且不小于 18 问:独立单元的 18 层住宅 (高度不超 54m) ,消防 登高场和消防车道都设在南侧,该侧有尺度较大的立面造型,对这些造型有什么具 体要求?

答:处的立面造型应考虑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或洞口,其净高度和净 宽度均不应小于 1.0m ,下沿距屋面完成面不大于 1.2m 。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 玻璃应易于破碎,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

1.2.3.14  商业服务网点中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否有使用人数 (床位) 的限定?

答:与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最接近的概念是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

 

JGJ450-2018 中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 。如下图

 

此功能性质为活动设施,没有床位概念。但考虑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实际使用时, 为方便民生活常设置日托中心,需要提供膳食供应、个人照顾、保健康复、娱乐休 闲和交接送等服务,这些老人常有一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、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 失能老年人 需设置一些床位 参考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》

JGJ450-2018 ,床位数应少于 20

1.2.3.15  建筑面积大于 50 ㎡的住宅套内地下室疏散可按套内最远点至户门的疏散距 离控制。如不满足疏散距离要求,可否借用开向地下其他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或户 天井设置的通向室外地面的垂直爬梯作为第二个疏散出口?

答:可以。住宅户内地下室通过疏散走道直通其他非住宅防火分区的前室或楼 梯间,向疏散走道的甲级防火门可以作为第二疏散口。在户内天井设置的通向室外 的垂直爬梯,无法控制住户改造 (增加玻璃顶等) ,难以保证天井完全露天,不

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

1.2.3.16 19 层及以上住宅单元如采用外廊疏散,通往外廊的门开启方向有何限制,是 定要双向开启?该门的净宽有何要求?

答:该门宜采用可双向开启的非防火门,该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.9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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